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对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五大类节能家电以及节能汽车、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信息进行监管核查。并规定,对于弄虚作假企业和机构不仅将进行处罚,还将列入诚信黑名单。
由于我国的能效标志制度采用的是自我声明+备案+后期监管的制度,因此能效虚标问题一直与能效标志制度相伴相生。前不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监管部副处长郝欣表示,市场上存在的能效虚标现象已不容忽视,只有有效地打击虚标能效行为,才能保证节能补贴的政策落到实处,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也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范围的抽查活动,严厉打击虚标能效行为。
记者查阅《方案》了解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是本地区节能产品推广信息监管核查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委、商务等部门对本辖区内节能产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管核查,同时协助国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本地区节能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核查工作。监管核查主要围绕以下三个环节展开:一是生产环节,对推广节能产品的全部生产企业进行监管,重点核查生产企业推广产品的期初库存、当期生产和出货等有关情况;二是流通环节,对推广节能产品的销售企业进行监管,重点核查销售企业推广产品的期初库存、当期出货和销售等有关情况,其中对一级销售商的推广信息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对其他销售商推广销售节能产品信息进行抽样核查,抽取比例为年度推广数量的20%左右;三是消费者环节,重点核查节能产品消费者信息真实性,采取抽样核查方式,抽取比例为5%-10%。《方案》指出,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将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取消推广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等措施予以处罚。对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虚假报告的第三方机构,将采取追缴全部核查经费、取消第三方机构核查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等措施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