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规定:到2015年,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 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 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两个定量指标分别是:
1)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是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即将竣工交付使用时,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未经处理、修理、返工即能一次综合试车和验收合格从而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率。
该指标为《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设定的指标,规定到2010年达到100%,“十一五”末已达到规定目标。“十二五”期间,该指标仍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到2015年目标值将继续稳定在100%。
2)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是指除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外,其他工程即将竣工交付使用时,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未经处理、修理、返工即能一次综合试车和验收合格从而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率。
该指标为《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设定的指标,规定到2010年达到96%,“十一五”期末已达到规定目标。通过5年努力,到2015年,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法规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重点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耐久性普遍增强,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将保持稳中有升,该指标目标值达到98%以上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