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放首笔食品安全举报奖金

2012-09-25    来源:海南日报
    昨天,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第一笔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金。这是我省自6月28日出台新版《海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以来发放的第一笔奖金。
  据介绍,6月28日,海口市民陈女士通过全省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31,反映海口某商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该举报属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该商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鉴于举报人提供证据确凿,配合现场调查,案件承办部门查处完毕后向有关部门建议,依据《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举报人按罚没款数额的15%(即1500元)进行奖励。
  截至8月31日,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过12331平台共接到57件举报,其中涉及食品流通22件,占39%;餐饮服务15件,占26%;食品生产加工15件,占26%;有5件为私屠滥宰、流动摊贩等。目前已办结各类投诉举报22起,并及时反馈举报人。
  另据了解,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渠道和查办机制,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并严格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如果您发现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可直接拨打全省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31。